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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6 隐框幕墙组件


9.6.1 半隐框、隐框幕墙中,对玻璃面板及铝框的清洁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1 玻璃和铝框粘结表面的尘埃、油渍和其他污物,应分别使用带溶剂的擦布和干擦布清除干净; 
    2 应在清洁后一小时内进行注胶;注胶前再度污染时,应重新清洁;
    3 每清洁一个构件或一块玻璃,应更换清洁的干擦布。
9.6.2 使用溶剂清洁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1 不应将擦布浸泡在溶剂里,应将溶剂倾倒在擦布上;
    2 使用和贮存溶剂,应采用干净的容器;
    3 使用溶剂的场所严禁烟火;
    4 应遵守所用溶剂标签或包装上标明的注意事项。
9.6.3 硅酮结构密封胶注胶前必须取得合格的相容性检验报告,必要时应加涂底漆;双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尚应进行混匀性蝴蝶试验和拉断试验。
9.6.4 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板块时,不应使结构胶长期处于单独受力状态。硅酮结构密封胶组件在固化并达到足够承载力前不应搬动。
9.6.5 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注胶必须饱满,不得出现气泡,胶缝表面应平整光滑;收胶缝的余胶不得重复使用。
9.6.6 硅酮结构密封胶完全固化后,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9.6.6的规定。
 
 
9.6.7 当隐框玻璃幕墙采用悬挑玻璃时,玻璃的悬挑尺寸应符合计算要求,且不宜超过150mm。
条文说明
9.6.1-9.6.2 半隐框、隐框幕墙制作中,对玻璃和支撑框的清洁工作,是关系到幕墙构件加工成败的关键步骤之一,要十分重视和认真按规范规定进行操作。如清洗不干净,将对构件的质量与安全留下隐患。一定要坚持二块布清洗的方法,—块布只用一次,不许重复使用;在溶剂完全挥发之前,用第二块干净的布将表面擦干;应将用过的布洗净晾干后再行使用;要坚持把用于清洗的溶剂倒在干净的布上,不允许将布浸入溶剂中;玻璃槽口可用于净的布包裹油灰刀进行清洗。清洗工作最好二人一组进行,一个用溶剂清洗玻璃及其支承构件,另一人用干净的布在溶剂未完全干燥前,将表面的溶剂、松散物、尘埃、油渍和其他污物清除干净。
9.6.3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相容性要求同本规范第3.6.2条的解释。
9.6.4 硅酮结构密封胶在长期重力荷载作用下承载力很低(强度设计值仅为0.01MPa),固化前强度更低,而且硅酮结构密封胶在重力作用下会产生明显的变形。若使硅酮结构密封胶在固化期间处于受力较大的状态,会造成幕墙的安全隐患。因此,在加工组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小结构胶所承受的应力。注胶后的隐框幕墙板块可采用同转架分块安置;如直接叠放时,要求放置垫块直接传力,并且叠放层数不宜过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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